根据学校有关要求,为做好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及专业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学院接收硕士推免生计划约60人(含国家校企联合培养专项6人),另接收部分优秀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生”)。实际接收人数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推免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学术学位硕士:140500智能科学与技术
专业学位硕士:085410人工智能
学术学位直博生:140500智能科学与技术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考生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优先考虑所在学校为高水平大学、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双一流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靠前的考生。
(三)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未取得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申请办法及工作流程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申请。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9时起开放,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填报武汉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网上填报信息需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9月22日24时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等相关流程。
已参加我院2026年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须在9月22日15时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等相关流程,逾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三)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复试通知依据接收计划适当差额发放。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在要求的时间内在系统里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
(四)复试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在系统内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已参加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学生,学院按照各专业推免生预报名考核成绩遴选。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 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放弃原志愿。
3. 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工作进度,计划额满后,结束接收工作。
五、复试内容、方式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内容和形式
学院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开展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对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专业技能、培养潜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等。
复试形式包括现场面试或远程线上考核。具体复试安排请考生关注复试通知内容,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复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二)录取原则
1.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2.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3. 政治思想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该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 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详见入学当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工智能学院教学办公室黄老师
电话:027-68765299 (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rqhuang@whu.edu.cn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武汉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9月21日